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05年11月27日21時40分,黑龍江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爆炸事故。當時井下共有242人作業,其中,73人生還,169人死亡;事故同時造成地面2名工人死亡。事故發生后,******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副總理、華建敏國務委員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計搶救井下人員,精心治療受傷人員,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同時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落實各項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從搶險過程反映的情況看,初步分析該事故為煤塵爆炸事故。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對“一通三防”工作不重視,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片面追求產量,忽視安全,采掘失調,接替緊張,下山采區沒有形成正規生產系統就組織生產,并超強度、超定員組織作業;勞動組織管理嚴重混亂,違章現象嚴重;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不落實。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一、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切實抓好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各煤礦企業特別是國有重點煤礦要認真吸取黑龍江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11.27”事故教訓,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當前要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患為重點,全面細致地抓好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發現重大隱患,要按照《特別規定》的要求,立即停產整頓,限期治理。對專家“會診”找出的重大隱患,要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重大隱患必須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隱患排查情況要及時向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告,并接受監督。國有重點煤礦集團公司必須嚴格安全管理,對所屬煤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部署,并加強監督、檢查。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對本地區煤礦存在的重大隱患登記建檔,指定專人負責跟蹤監控,督促企業認真整改。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加大監察工作力度。
四、加強勞動組織管理,強化煤礦安全培訓。各類煤礦企業要切實加強勞動組織管理,嚴格按照核定生產能力確定采掘工作面數量和下井人數,對入井人員要進行嚴格登記、考勤,嚴禁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國有煤礦要加強對臨時工、合同工用工管理,嚴禁以包代管。要組織職工加強對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落實煤礦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加強煤礦全員培訓。
五、嚴格執行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各煤礦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關于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建立健全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確保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作業,并明確下井帶班的職責及考核獎懲辦法。不能以值班代替下井帶班,防止搞形式,走過場。要把下井帶班制度的落實情況定期向職工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國有重點煤礦集團公司要對所屬煤礦下井帶班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同時要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的保障機制。
六、繼續認真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堅決完成整頓關閉目標。再次強調各產煤省(區、市)要確定年內應關閉礦井數量并落實到市、縣、鄉鎮和煤礦。繼續打擊取締非法小礦井,對無證非法開采、不具備整改條件的,以及明停暗采、假整頓真生產的礦井要立即依法關閉。對技改、改擴建、新建和資源整合的礦井要認真檢查復核,防止借此逃避關閉。各國有重點煤礦必須嚴格執行《特別規定》,要認真排查梳理所屬礦井的生產狀況,對存在重大隱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證照不全的,堅決整頓關閉。各產煤省(區、市)必須把行政區內國有重點煤礦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所屬礦井中應停產整頓和關閉的礦井納入本地區整頓關閉工作任務之中,認真監督實施。
各產煤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將本通報迅速轉發至各產煤市(地)、縣(市)、鄉鎮及國有重點煤礦企業,并認真組織落實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